大田县铭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5-07-07 08:00 招标公告 大田县铭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水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铭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水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田县铭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水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田县广平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为360万元。 2.4 勘察设计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勘察、实施方案设计等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详勘,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16万元。 2.6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7设计周期:75个工作日。(1)初步成果阶段:设计项目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成果,与业主进行沟通,并取得主管部门同意(2)评审成果阶段:初步成果确定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成果,并提交业主进行专家评审(3)形成成果文件阶段:按评审修改意见后10天内形成最终成果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32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以现金的形式(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 月11日,每天上午8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 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到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 月17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mqzb.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59060598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南路4号 联系人:小裴 电话:0598-8255869 电子邮件:3567247519@qq.com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